主題:
機械加工過程中含切削液金屬屑
內容:
機械加工過程中含切削液/油金屬屑,利用離心機或壓濾設備將金屬屑表面的切削液/油去除達到靜置不滴漏后,此靜置不滴油金屬屑(鋁,銅,鐵等)是否還要按危廢管理?能否按一般固廢進行管理,交由有資質的回收公司進行再利用?
答復時間:
2021-09-03
答復單位:
廣東省生態(tài)環(huán)境廳
答復內容:
您好,《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規(guī)定,金屬制品機械加工行業(yè)珩磨、研磨、打磨過程,以及使用切削油或切削液進行機械加工過程中產生的屬于危險廢物的含油金屬屑(900-200-08、900-006-09),經壓榨、壓濾、過濾除油達到靜置無滴漏后打包壓塊用于金屬冶煉的,利用過程不按危險廢物管理。即利用單位無需持有指定代碼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廢物法律屬性仍為危險廢物,其他環(huán)節(jié)請嚴格依法管理。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